7*24小时求学热线

0759-3186872

您现在所在的位置:主页 > 在职研究生 > 招生信息 >

南京大学法律、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

时间:2012-08-10 来源:湛江成人教育网作者:网站管理员阅读:

          南京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,教学科研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。南京大学法学院贯彻南京大学"严谨、求实、勤奋、创新"的学风和"诚朴雄伟,励学敦行"的校训,以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为目标,充分利用南京大学学科门类齐全、学术资源丰富的优势,注重综合能力型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。
  
      【培养目标】
  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,为实务部门培养德才兼备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、法制建设需要的专门人才。培养目标是:针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,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背景,同时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实务经验,能够独立从事法律特别是知识产权、金融和政府法治实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、应用型人才。为有意申请学位者提供报考、申请法律硕士(非法学专业报考)学位双证、法律硕士专业(法学专业可报考)学位双证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(JM单证)、法学硕士学位(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)的机会,满足学习者不同需求。是公、检、法系统及有志从事法律事务工作者的最佳选择。
  
     【课程设置】
  必修课:法理学,中国法制史,宪法学,行政法,民法学,刑法学,国际法,商法学,经济法学,法律英语。选修课:民事诉讼法,合同法,知识产权法,竞争法专题,证券法专题,银行法专题,国际商法,国际经济法,票据法专题,保险法专题,法律外语,国际商法,公司法,房地产法
  注:以上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或修改。
  
       【招生专业及人数】
  1、法律硕士(非法学)2、法律硕士(法学)3、法学硕士总计招生60人。
  
      【学习年限】
  根据南京大学研究生专业培养计划设置课程,研究生课程班学习时间二年,申请学历、学位所需时间按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。
  
      【学习方式】
  采用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学习方式。每门课程定期集中面授、考核;利用双休日或晚上业余时间上课。
  
     【师资队伍】
  课程由南京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、副教授和教授执教。可到本部查阅师资介绍。
  
     【报名条件】

  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本研究生课程班学习,须申请学位者,请查阅国家有关申请学位考试的报名条件。
  
     【颁发证书】
  凡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的学员,修完全部学分,经审核通过后,可获南京大学颁发的法律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。
  学员可根据自身条件或需要选择参加以下考试,获取相应的证书:
  
        一、法律硕士(非法本)(双证)

  参加每年一月全国法硕统考、联考,考试通过,修满学分、通过论文答辩,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,可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毕业证书。
  1、报名条件:非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生(含应届本科毕业生)和非法律专业毕业的专科生(毕业两年)。
  2、考试科目:政治、英语、专业基础(民法学、刑法学)、专业综合(法学基础理论、宪法、中国法制史)。前两门为全国统考,后两门为全国联考。
  
        二、法律硕士(法本)(双证)

  参加每年一月全国法硕统考、联考,考试通过,修满学分、通过论文答辩,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,可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毕业证书。
  1、报名条件: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生(含应届本科毕业生)和法律专业毕业的专科生(毕业两年)考生。
  2、考试科目:政治、英语、专业基础(民法学、刑法学)、专业综合(法学基础理论、宪法、中国法制史)。前两门为全国统考,后两门为全国联考。
  
        三、法律专业硕士

  参加每年十月的全国联考,考试通过,修满学分、通过论文答辩,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,可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。录取分数线由南大划线。
  1、报考条件: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(一般应有学士学位)、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、政法委、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、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。
  2、考试科目:政治理论、外国语(英语)、专业综合考试(含刑法学、民法学、法理学、中国宪法学、中国法制史),共计3门。其中,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单独组织,其余2门全国联考。
  
       四、以同等学力申请法学硕士学位(法学硕士)

  参加每年五月全国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,成绩合格者,修满学分、通过论文答辩,符合南京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,颁发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。
  1、报名条件:获学士学位满三年。2、考试科目:英语、法学综合
  有关研究生入学及学位申请的要求按南京大学相关政策办理,详情请登陆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了解。
  
      【报名】
  1.持身份证和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,2寸近照4张、1寸近照1张。
  2.填写南京大学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;交报名费300元。
  3.经审查合格后发给研究生课程班入学通知书,收到入学通知书后交纳学费。
  
      【报名地点】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。
  
      【特别说明】
  中途退学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,可发已经结课的单科学习证明,或经申请批准后转入下期学习,不退学费。如非本校的原因,报名费恕不退回。
  
     【学费】
  本研究生课程班学费人民币27000元(二年),第一学年交人民币17000元,第二学年交人民币10000元。有关正式研究生的学费,在研究生正式录取后,按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另行收取;论文及学位申请费用按申请时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另行收取。
  
     【其它事宜】教材费、资料费以及外地学员的交通食宿费均由学员自理。
  
     【注意事项】
  本招生简章中如与国家教育部或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政策相抵触,以国家教育部或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政策为准。